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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案說明



徵案目的

為使通訊傳播科技之創新與研究發展,能適切解決當前社會反映之議題,故廣徵創新發想提案,說明如何透過新興的低延遲、高頻寬的通訊傳播技術,建構具有可用性和韌性的應用,以提升民眾生活便利性、運用數據共創公益,創造高社會價值服務,且未來可以跨境遞送服務。

創新增幅

由社會共識需求驅動,moda提供創新獎勵、連結需求與技術,完善服務落地驗證


服務安心

運用通傳科技,善用無關個資的數據交換進行共創


敏捷賦能

結合新創、募資等多元管道支持落地營運(群眾募資、基金會、創投等..)


創造價值

社會創新帶動產業創新達成落地營運與服務創新


徵件方式

團隊應至官網進行線上報名, 並於受理期間內完成並提交投件資料。

徵案辦法

本徵案分為四階段:

  • 第一階段為「創新徵案」,針對社會福祉、公共治理、產業經濟、永續環境等議題,向民間廣徵100件具社會價值之通訊傳播創新解決方案,若提案不具突破性,或為已商品化、已營運中之服務,不在本次徵案範圍內。
  • 第二階段為「概念及服務驗證」,需完善提案雛型,針對提案進行實作與驗證,並提出詳細營運與募資規劃進行審查,擇優評選50案。
  • 第三階段為「營運驗證」,以「平方募資」概念進行群眾募資,確保提案已獲得民眾支持,且具備未來發展性,擇優評選20案。
  • 第四階段為「永續營運」,輔導提案持續進行營運,評估社會價值,支持未來可永續營運之創新服務。

詳細說明請下載申請須知

徵案對象

  • 個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且年滿二十歲以上之國民。
  • 團體:由個人2人以上組成(完成申請後不得更換成員),並選定1人為代表人。
  • 法人或公司:依中華民國法律立案或設立登記之法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公司。
  • 上述申請者須符合以下 :
    • 申請者及經評選為受獎勵對象等相關成員,不得為陸資或陸資參與。
    • 每申請者以3案為提案上限;惟永續營運驗證每申請者以獲獎1案為原則。
    • 通過創新徵案者,得接續參與後續階段之評選。
    • 以個人或團體為申請者最遲應於營運驗證評選前(112年11月30日),依中華民國法律完成法人之立案或公司之設立登記,方納入驗證評選資格,以確保後續可進行永續營運。
    • 以個人或團體為申請者於通過創新徵案評選後,得將其概念及服務驗證成果、規劃、平方募資實績,及其全部實施方法及成果,以書面協議授權或移轉予法人或公司,由該法人或公司承接作為營運驗證及永續營運之受獎勵對象。(以上申請者之身分轉換或授權及移轉等,需提供相關佐證文件資料,並由承接之法人或公司出具聲明,聲明遵守通訊傳播社會價值及公益創新獎勵作業要點、本須知規定及評選委員會所為之決議,且遵守原申請者所出具聲明暨切結同意書之內容)。
徵案階段



 徵案範疇

以17項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為徵案方向,支持台灣永續發展。

社會福祉
消除貧窮

1
消除貧窮

2.消除飢餓

2
消除飢餓

3.健康與福祉

3
健康與福祉

4.教育品質

4
教育品質

5.性別平等

5
性別平等

16.和平與正義制度

16
和平與正義制度

公共治理
9.永續運輸

9
永續運輸

7.可負擔能源

7
可負擔能源

11.永續城市

11
永續城市

產業經濟
8.就業與經濟成長

8
就業與經濟成長

10.減少不平等

10
減少不平等

17.全球夥伴

17
全球夥伴

12.責任消費與生產

12
責任消費與生產

永續環境
13.氣候行動

13
氣候行動

14.海洋生態

14
海洋生態

15.陸地生態

15
陸地生態

6.環境品質

6
環境品質






徵案文件

請至網站「立即報名完成報名程序,並依階段繳交以下資料:


第1階段
創新徵案
  • 提案計畫書

    請於112/1/9(一)下午5:00前上傳本網站

  • 聲明切結暨同意書(需紙本寄送)

    正本請於112/1/9(一)下午 5:00前親送或寄達數位產業署通訊傳播組(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6號20樓),並於信封註明「通訊傳播社會價值及公益創新徵案」。


  • 報名日截止後恕不接受補件。
  • 未依時限繳交聲明暨切結暨同意書紙本文書正本之團隊將視同撤回申請。
  • 請至網站「資料下載」處下載文件。
第2階段
概念及服務驗證

概念驗證說明文件

  • 功能及流程驗證、營運及募資規劃說明文件(PDF)
  • 影片連結(非必填)
若有團隊/參賽作品介紹影片,隱私設定為不公開(僅知道網址者才能觀看),並將影片播放連結張貼至【影片連結】。

請於112年6月30日(五)下午16時59分59秒前(系統於17時00分00秒關閉)
以電子申請方式辦理(申請網址:https://100.adi.gov.tw/login)。
完成申請之時間以計畫官網所記錄之時間為準。

*溫馨提醒:為避免系統壅塞而影響申請人之權益,請盡早提出申請,建議112年6月29日(四)17:00:00前上傳至本網站以利本署確認是否已成功上傳文件,逾期申請者收件單位有權不予受理。
第3階段
營運驗證


  • 平方募資、永續規劃及營運實績佐證文件
  • 公司設立登記文件
請於112年11月30日(四)下午16時59分59秒前(系統於17時00分00秒關閉)
以電子申請方式辦理(申請網址:https://100.adi.gov.tw/login)。
完成申請之時間以計畫官網所記錄之時間為準。

*溫馨提醒:為避免系統壅塞而影響申請人之權益,請盡早提出申請,建議112年11月29日(三)17:00:00前上傳至本網站以利本署確認是否已成功上傳文件,逾期申請者收件單位有權不予受理。
第4階段
永續營運


  • 營運目標/績效、社會/產業效益佐證文件。
請於113年8月1日(四)下午16時59分59秒前(系統於17時00分00秒關閉)
以電子申請方式辦理(申請網址:https://100.adi.gov.tw/login)。
完成申請之時間以計畫官網所記錄之時間為準。

*溫馨提醒:為避免系統壅塞而影響申請人之權益,請盡早提出申請,建議113年7月31日(三)17:00:00前上傳至本網站以利本署確認是否已成功上傳文件,逾期申請者收件單位有權不予受理。
審查標準

請至網站「資料下載」處,參閱「申請須知」。


獎勵方式



第1階段

創新徵案

獎金

10萬元

100案(為原則) 每案可獲得 獎金10萬
第2階段

概念及服務驗證

獎金

30萬元

50案(為原則)每案可獲得獎金30萬
第3、4階段

營運驗證、永續營運


依審查結果於總額內調整最後獎金及名額,獎項得從缺或增額之方式處理


最有社會影響力

獎金500萬

至多1名

具永續發展能量

獎金300萬

預計4名

具創新通傳價值

獎金200萬

至少15名



平方募資計算說明
平方募資計算公式: 每筆金額的平方根相加再平方

規則說明

(√x+√x+√x+√x+...)^2 = y      
         n筆贊助

募資對象

  • 透過群募平台募資(以本署或計畫網站公告之募資平台為限)
    • 採贊助型及預購型募資;投資型募資及112年11月30日後完成交易之預購型募資均不計入
    • 上述每筆募資經費至少500元
  • 向民營公司或非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募集
    • 募資經費無上限
    • 單筆贊助經費超過500萬元,採500萬元作平募成績計算
  • 贊助者以本國人或持有永久居留證之外國人為限,且不可 透過跨募資平台重複贊助
平方募資試算案例:

平方募資試算案例請至網站「資料下載」處,參閱「申請須知」。

重要時程
創新徵案

即日起

開始報名

點我報名

民國112年1月9日

提案計畫書截止收件

評選期

書審後擇優進行會議審查

民國112年3月

公告獲選團隊 (100案為原則)

概念及服務驗證

民國112年6月30日

功能及流程驗證、營運及募資規劃說明文件 截止收件

評選期 評選日另行通知

採會議簡報評選

民國112年8月

公告獲選團隊 (50案為原則)

營運驗證


啟動平方募資期

民國112年11月30日

  • 平方募資、永續規劃及營運實績佐證文件
  • 公司登記資料
    截止收件

評選期 評選日另行通知

採會議簡報評選

民國113年02月

公告獲選團隊 (20案為原則)

永續營運

民國113年8月1日

營運目標/績效、社會/產業效益佐證文件 截止收件

評選期 評選日另行通知

採會議簡報評選

民國113年8月

公告評選結果

民國113年

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

上述時間仍視實際推動情形予以調整

主辦單位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Logo
注意事項
  • 本署得視情形提供獲獎者相關諮詢輔導服務,以協助發展。
  • 以團體為申請者,需擇定一人擔任主要聯絡人,作為後續之聯絡窗口,並為全體成員完整授權之代表人。
  • 受獎勵者及其成員均同意配合本署推廣、宣傳之需要,無償提供所提出之通傳創新概念相關資料(簡介及影片)、接受採訪、接受攝影、影片剪輯等作為競賽專輯、宣傳影片於國內、外非營利使用,並接受本署進行後續效益追蹤。
  • 獲獎者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本署得撤銷或廢止其獲獎資格,並以書面限期繳回已頒發之獎勵金:
    • 申請文件查有偽造、變造、不實或失效資料者,或有其他欺瞞不實或違反本要點或申請須知規定之行為。
    • 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 其他影響評選結果公正性行為。
    • 經發現為陸資,或有陸資參與者。
    獲獎者經限期繳回獎金或獎品,屆期未繳回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 本署於各階段評選將成立評選小組,由專家學者組成。為保障各獎項之公平性,評選委員應遵守保密及利益迴避原則。各階段評選作業得視情形採分組方式辦理。本署得依評選委員會討論結果調整獲獎名額或獎額,以及優化相關作業流程之調整。
  • 更多注意事項請參考徵案須知。
  • 本署得視需要於計畫網站公布修改本申請須知或補充注意事項,並得隨時修改及終止獎勵之申請,不另行通知。申請者均應經常瀏覽網站公告,不得以未知悉為由提出異議。